********支行辖属雁塔西路支行空调及新风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0617-2623HY2445)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支行辖属雁塔西路支行空调及新风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支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支行辖属雁塔西路支行空调及新风采购项目所包括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空调设备,随机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的供应、符合运输的包装、运输至工地现场、现场卸车、现场吊装运输、安装施工、调试、检测、成品保护、运行前的培训和工作现场培训及其他有关技术服务、并经技术监督等部门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直至设备达到正常运行以及保修、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书》。响应缺漏项处理: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工程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应答将被拒绝。成交人数量:1 家;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5 天内设备进场,10 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最高限价:125000.00 元(含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支行辖属雁塔西路支行空调及新风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支行辖属雁塔西路支行空调及新风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如其他代理商/经销商授权,需同时提供制造商相关授权,保证授权链完整)。1 家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授权 1 家代理商参加磋商,且不接受制造商与其授权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
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应答文件中委托情况为准)、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社保凭证(2026 年 1 月至磋商前任何一个月;)
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2026 年 1 月至磋商前任何一个月),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提供依法缴纳社保证明(2026 年 1 月至磋商前任何一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印章赋码齐全)或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近半年内资信证明(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说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提供上述 4 个网站的 7 个截图);
8.供应商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没有围标串标、提供虚假材料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没有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包括不限于各级行政监管的采购管理平台、政府采购网、军采网公布的相关信息)
9.供应商承诺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及项目经理与********西安二环世纪星支行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项目管理或实施部门人员无利益利害关系,也无三代以内的亲属(包括血亲和姻亲)关系。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项目分包: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磋商小组在磋商当日进行查询,
如查询结果与应答文件不同,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7.近 3 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范围及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①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②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与项目,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与项目;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 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与项目;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报价;不得与磋商小组成员私下接触,或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授予合同;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采购活动。供应商如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2.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3.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供应商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应答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其应答无效。
14.供应商若接触采购人数据、采购人客户数据(如有),应严格遵守《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并配合招标人根据数据处理的具体模式,
在“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明确数据处理的相关约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8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9 月 0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 2026 年8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至2026年 9 月 4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择优招采平台(https://c.xbgjzb.com)注册、购买并下载电子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9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南二环西段 58 号成长大厦 10 层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9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 58 号成长大厦 10 层会议室
七、其他
(一)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支行委托,就********支行辖属雁塔西路支行空调及新风采购项目进行采购。(二)采购流程:1.磋商小组对所有供应商提交的应答文件进行审查。2.磋商小组逐一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3.供应商按照要求提交二次报价(如采购内容及商务条款无实质性变更,供应商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二次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或加盖单位公章);4.磋商小组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在磋商过程中, 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5.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数量≥3 家时,才能进入后续详细评审,否则本项目终止采购流程。注:如通过第一次初步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 3 家,进行第二次采购;第二次采购,如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为 2 家,且未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根据不同的情况,采购人可决定继续采购或重新组织采购。采购人决定继续采购的, 磋商小组须从项目情况、技术方案、报价等方面判断是否具备竞争性,并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如磋商小组未对上述情况进行分析 记录,不得评审。(三)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www.sntba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进行发布。(四)举 报方式: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
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可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监督部门:********支行风险内控部;举报电话:029-88452105;举报邮箱:fxnkbeh_sn@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 88 号 张婷婷女士(收)。(五)其他:1.本项目
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2.如有平台操作疑问可拨打 029-89651862 咨询。若对磋商文件有异议, 须在磋商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异议书。磋商文件了解、咨询及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安市南二环西段 58 号成长大厦 11 层 1110 室(设备招标三处,许登科 029-85361252)。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采购过程中涉及的澄清答疑及投诉反映等联系方式同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支行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
联 系 人:********
电 话:0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 58 号成长大厦 11 层 1110 室
联 系 人: 许登科、谢涛、田原
电 话: 029-85361252
电子邮件: 360884723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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