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区周界安全防护设施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9-04 19:07:08      点击:

馆区周界安全防护设施磋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择优招采平台(https://c.xbgjzb.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9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7-2611XZ2390
项目名称:馆区周界安全防护设施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000.00元
最高限价:480000.00元
采购需求:本次加固完善范围为:馆区东侧防护设施约540米、西侧防护设施约530米,总长度约1100米,全段实施基础整治、空隙封堵、钢板加固、饰面翻新。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中中小企业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监狱企业应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 。供应商应填写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②供应商及项目经理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系统平台”或“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备案可查询,提供查询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9月04日至2026年9月11日,每天00: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地点:择优招采平台(https://c.xbgjzb.com/)
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登录“择优招采平台(https://c.xbgjzb.com/)”注册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提示:请潜在供应商考虑完成在线注册、审核所需的时间成本,确保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成功下载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拨打西北国际招标公司综合监督管理处 029-89651862咨询。
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9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9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
2、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通知(陕财办[2023]5号);
(1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15)《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主观分赋分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6〕10 号)
(17)其他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3、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如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西安市********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14层
联系方式:029-85398605
开户名称: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西安长安大学支行
账    号:6113011510180100038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晖、段晶晶、葛相楠、田凯
电     话:029-85398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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